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③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B/L.④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⑤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⑥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①预付(FREIGHTPREPAID)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①订舱②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③做箱(内装/门到门)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冲港费/冲关费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①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②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③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④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⑤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①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list)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正本、正确的报关单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