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DGR最新版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使用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以取代旧版的锂电池操作标签;新版操作标签颜色和尺寸与旧版一致,但所有文字的部 分已被删除,同时需要写上UN编号。新旧操作标签之间有两年的过渡期,旧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12月1日。
其他要求:PI965 -PI970 Section IB和Section II锂电池运输时将不再需要托运人的声明和额外的说明文件。
对年产量小于100个锂电池的运输(需获得当局部门的批准),将采用新增的PI910的包装导则。
IATA 57 Edition中规定的PI967 Section II,PI970 Section II在一个包装内含不超过4个电芯或2个电池的,一单航空运输中超过两个包装的, 须张贴电池操作标记。但一单货在两个包装以下的, 可以不贴锂电池标记, 该一年的过渡期将在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将2016年4月开始执行的PI965 荷电量SOC不得超过30%和仅限货机运输的内容加入到IATA 58 Edition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