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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国家要严查港口危险货物

发布作者:dggadmin 发布时间:2016-09-23 10:20:12 点击率:

 

  

  近日,交通运输部为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编制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规定了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检查方式和频次、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以规范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行为,指导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职。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则。

  《指南》适用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督检查的活动。其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可参照执行。

  按《指南》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部分主要内容与方法:

  一、经营资质与文件

  1、经营资质

  核查《港口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经营地域、主要设施设备、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等。

  核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区域范围、作业方式、允许作业的危险货物品名(对于集装箱和包装货物为“项别”)、数量,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核查保安符合证书所载明的港口设施名称、准予靠泊的船舶类型、证书有效期等。

  2、安全评价/评估

  核查经营人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其业务范围、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查看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与专家评审意见、整改建议措施、报告有效期等;核查安全评价所提出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报告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

 

  对作业情况或周边发生重大变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较大以上事故等规定情形,核查是否进行了安全评价;查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重大危险源分级情况,以及评估报告有效期等。

 

  核查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对于发生了重大变更、进行了新改扩建、出现相应事故、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等规定情形,核查是否进行了重新评估;对于一级重大危险源,核查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

 

  3、剧毒品及重大危险源备案

 

  查看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核查货种/类别、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与备案文件是否相符。

 

  4、港口经营出租与承包

 

  对于港口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核查承租人的相关资质和条件,港口经营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核查港口经营单位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是否及时督促整改(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资质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查看经营人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内部文件;查看任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聘用合同等。

 

  2、人员资质

 

  查看考核成绩记录。查看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清单;现场检查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查看资格证书是否与从事的岗位适任和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

 

  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经营人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划分情况,检查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查看责任制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是否有明确规定;查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检查有关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是否明确;查阅考核记录、奖惩记录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查看规章制度是否充分、适用,查看规章制度是否及时修订完善。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查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清单,查阅规程是否充分、适用、符合作业实际;查看在作业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如采用新装卸工艺、新设备、有特殊作业要求的新货种作业前)是否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或编制新的规程。

 

  4、制度和规程执行

 

  检查现场作业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现场考察作业及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规程的掌握熟悉情况;查阅企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临时用电及动火作业安全审批、演习演练等方面的记录,查看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

 

  四、教育培训

 

  1、培训管理

 

  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查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记录,查看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2、持证上岗人员培训

 

  查看危险货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查看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记录。

 

  现场考察危险货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的掌握熟悉情况,以及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等。

 

  3、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

 

  查看经营人与相关方单位就进港人员安全教育签订的合同/协议;查看相关方人员进港记录与安全教育记录。

 

  检查经营人是否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以及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记录;现场考察被派遣劳动者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对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现场查验其从业资格证书。

 

  五、设备设施

 

  1、工艺与工艺设备设施

 

  现场检查主要工艺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现场检查对超过强制报废年限、检验日期到期或定期检验不合格、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是否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新淘汰;检查设备设施台帐、档案,检查检维修计划及记录。

  2、工艺控制

  查看工艺资料,或现场检查装卸储运工艺控制系统是否具备超限报警、紧急制动、防止误操作等安全防护功能;查看安全仪表系统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液位、压力、温度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是否到位等。

  3、安全设备设施、强检设备、特种设备

  查看安全设备设施配置清单,对照相关标准规范核查其种类数量是否配备充分合理;查看相关技术资料,或现场检查安全设备设施完好可用性;现场检查安全设备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查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及其有效期;查看强检设备强制检定标志、检定证书及有效期。

  4、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并能实时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包括进出港危险货物种类及数量、储存地点、理化特性、货主信息、安全和应急措施等)。

  检查有关信息是否实现在作业场所之外异地存放,并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检查是否建立了危险货物码头、罐区(储罐)、库(堆)场等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是否建立了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保证信息系统安全。

  5、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与员工宿舍等安全间距

  现场检查危险货物作业场所与员工宿舍等的间距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关于安全间距、紧急疏散、安全标志出入口等方面要求。

  六、安全投入

  查看经营人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财务记录、相关发票或单据复印件,查看是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七、个体防护

  1、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查看个体防护用品台帐/清单、技术资料,对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核查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查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佩戴、使用情况;查阅防护用品发放领取记录,使用培训的记录情况。

  2、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查看个体防护用品台帐,查看其使用、保管、回收、报废等记录情况。

  八、作业与现场管理

  1、作业申报

  查看报告记录和作业记录,核查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以及所报告作业的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是否存在误报及瞒报、谎报、漏报等情况。

  2、作业合规要求

  现场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是否符合《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等安全作业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有在港区内违规存放《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中规定的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

  (2)除1.1项、1.2项以外的爆炸品、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场存放,是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限时限量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堆码层数、隔离、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堆场堆存量是否超过设计标准;

  (4)作业是否处于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3、安全检查

  查看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查看是否进行经常性检查;查看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情况。

  4、危险作业管理

  查看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并履行相关手续。

  5、危及管道的施工作业

  对于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检查其施工通知、应急预案、制定的防护措施,现场管道安全保护指导情况等记录。

  九、重大危险源管理

  1、评估分级

  查看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的结论、重大危险源分级情况,以及评估报告有效期等;核查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对于一级重大危险源,核查评估机构是否为具有规定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

  对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核查是否进行了重新评估:
(1)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满三年的;
(2)构成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的;
(3)港口危险货物种类、数量或者储存方式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影响港口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4)发生危险货物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5)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港口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2、登记建档备案

  查看重大危险源档案;查看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

  3、监控与管理

  查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查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核查安全间距,检查防护设施、监控报警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十、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

  查看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查看隐患排查工作记录、隐患信息档案,查看是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

  2、隐患治理

  查看是否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向从业人员问询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并查看相应记录档案。

  3、备案

  查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的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

  4、建档与通报

  查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向从业人员问询是否得到隐患排查治理的及时通报,并查看相应记录(如通知、通告、会议记录等)。

  十一、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

  检查包括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在内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体系的建立情况,查看备案证明材料(回执等)。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补充完善(至少三年一次),并根据应急演练结果进行必要的修订。

  2、应急组织与人员

  检查经营人组建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及明确应急相关职责的内部文件。

  3、应急设备物资

  现场检查应急器材、设备和物资;查看应急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台帐/清单,以及配备、维护、使用和保养相关记录。

  4、应急演练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核查演练内容、时间间隔(一级、二级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其他类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

  十二、事故/事件管理

  1、事故上报

  查看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上报危险货物事故的记录。

  2、事故调查处理

  查看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情况,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等。

  3、事故建档

  查看事故档案记录。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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