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现有成员21个,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印尼、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美国、越南。 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构。
(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下半年举行。
(2)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贸部长出席(中国台北只能派主管经济事务的官员出席)。
(3)高级官员会议。每年举行4-5次会议,由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并为下次领导人和部长会议做准备。
(4)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SCE)、行政预算委员会(BA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AC负责预算、行政和管理问题。
(5)秘书处。为APEC各层次的机构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每年由会议的东道主指派。